接下来几天,曾离都在乱弹琴。
准确来说,是乱弹筝。
自从她学会荷塘月色后,她彻彻底底的迷上了凤凰传奇。
自从她迷上了凤凰传奇,南宫别墅的画风就彻彻底底的变了。
为此,她把古筝搬到了凉亭。
每天大清早起来她就在凉亭里弹最炫民族风,弹奢香夫人,弹全是爱,弹月亮之上,弹我从草原来,甚至还弹狼的诱惑。
以陈姨为首的佣人,就在凉亭外的草坪里跳广场舞。
连司北都加入了。
这种魔性又洗脑的舞蹈,看的陆知行两眼一黑一黑又一黑。
他看了看身旁站着的冯秋霜,问,“是随便哪首歌都能用古筝弹出来吗?”
“以太太的本事,没有她弹不了的曲子。”
冯秋霜倒是觉得很意外,以前只觉得太太跋扈,现在看来,她以前或许是日子过的太无聊了。
“那你能不能给她换点别的曲子?这凤凰传奇的歌已经连听三天了。”
整的陆知行私下里无意识的都会哼几句凤凰传奇的歌。
冯秋霜笑弯了腰:
“陆总你不懂,太太这是血脉觉醒。”
任何一个还没爱上凤凰传奇的人,都是因为血脉还没觉醒,迟早都会加入跳广场的行列。
凉亭里,曾离抬头看到冯秋霜在陆知行身边笑的合不拢嘴的样子,心头先是一酸,而后释怀,再看一眼,发现他们身旁的林清风略显多余。
于是曾离把司北叫到跟前来:
“去把林清风叫来一起跳广场舞。”
“好的,太太。”
司北屁颠屁颠的去了。
遭受无妄之灾的林清风听到司北的邀约,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抗拒,“你要丢脸别带上我,我不去。”
司北拽着他,“这是太太的命令。”
“那我也不去,我的工作内容里没有这一项。”
被迫住在这高门大户里,林清风已经很委屈了,他好端端的谈个恋爱,在亲爹亲妈都举双手赞成的年纪,却要被老板娘管束着,和女神的同城相爱生生被逼成了异地恋。
陆知行果断一脚踹林清风屁股上:
“现在你的工作内容里有这一项了。”
“陆总。”
林清风难以置信。
陆知行双手抱胸,“把太太哄高兴了,你结婚时新娘子从头到脚所需的东西,随你家那位在我微云集团旗下的品牌中任选。”
“陆总大气!”
林清风豪气点头。
男子汉嘛,为五斗米而折腰,不丢脸。
很快,闷骚的林清风就成了广场舞的领军人物,跳的那叫一个干劲十足。
冯秋霜笑的眼泪都来了。
陆知行淡定的递给她纸巾,问,“你不去?”
“有赏吗?”冯秋霜嘿嘿一笑。
陆知行点头:
“待遇同上。”
“那我去也!”
冯秋霜果断加入。
速度快到生怕晚一秒陆总就会收回成命。
此刻。
医院。
曾羡之坐在江月面前, 门外,顾空青拿了手机准备给陆知行发信息,被贺西洲给扣下了。
顾空青苦口婆心的劝说:
“老贺,明天一早江月就要手术了,有什么事不能等他手术完再说吗?”
其实他想说的是,有什么账不能等到江月养好身体后再清算吗?
贺西洲的回答是:
“不能。”
“为何不能?”
“肿瘤可以切除,但心口的毒瘤呢?怎么剔除?她有这么多的医生专家相救,那我妹子呢?身死是慢慢衰竭的,但心死只在一念之间。”
顾空青无言以对。
病房里,江月看着曾羡之,冷笑道,“这个时候才想起来要替妹妹做主,是不是晚了点?”
“不晚。”曾羡之仔细打量着她。
江月点头,“那倒也是,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。”
“错了,我不是君子,否则我也不会这个时候来找你。”反对道德绑架,从拒绝戴高帽开始。
江月微微一愣:
“我明天一早的手术,你今天来替妹妹讨个公道,看样子,我的手术成功率不容乐观,你是生怕我死在手术台上了吧?你放心,我就算死了,做鬼也不会让你妹妹觉得寂寞的,我会一直缠着她,直到她放过知行为止。”
“你中气挺足,死不了。”
曾羡之淡定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来,递给江月,“你看看这个,熟悉吗?”
江月瞥了一眼,满脸嫌弃:
“别告诉我这个你妹妹的手?”
一张满是割痕的手腕,很纤细白皙,所以伤痕才显得更加的触目惊心。
“是你干的吗?”曾羡之始终保持情绪平稳。
江月一听,忍不住笑出声来:
“我明白了,你不是来算账的,你是来找背锅侠的。”
“这么说来,不是你?”曾羡之的眼神里毫无波澜。
江月诧异:
“你竟然相信我为自已狡辩的鬼话?”
倒也谈不上相信。
只不过曾羡之并不是来兴师问罪的。
如果他真要找江月算账,那肯定会等到江月手术完之后,毕竟现在的江月,说到底是个癌症病人。
他和贺西洲花了三天的时间查了曾离这三年发生的所有事,得出一个结论,三年前他和陆知行或许比谁都了解曾离,毕竟曾离是他们最疼爱的妹妹。
但这三年里,知已知彼,方能百战不殆。
所以没人会比江月会懂曾离。
“有句话叫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”曾羡之面带笑意,“你现在不说真话,难道还指望下去之后阎王能陪你聊天?”
夺笋啊!
这张嘴,简直跟曾离一模一样。
江月反而松了口气,把照片退还给曾羡之,“你妹妹身上所有的伤都跟我无关,虽然我和曾离喊打喊杀很多年了,但那只是外人看起来打的很激烈,实际上半点皮毛都没损伤到,毕竟我们都是女孩子。”
“女孩子对于容貌和肌肤看的比很多东西都重,你要是真关心你妹妹的话,好好劝劝她吧,她和知行不合适,她再这样长久的把自已困在一段只有亲情的婚姻里,迟早会走向极端的。”
曾羡之拿着照片,试探性的问:
“所以你的意思是,这些伤口都是她自已割的?”
“我怎么跟你说呢?”
江月叹了口气:
“我只能这么告诉你,你妹妹是一个极其怕疼的人,所以她至今为止连耳洞都不敢打,如果她......”
如果她已经处在挥刀结束自已性命的关口了,那她也就真正的走向了死亡。
不过曾羡之没等江月把这话说完,他激动的身子前倾,抓住江月的手腕,问:
“你说她不敢打耳洞?”
她以前确实是很怕。
好几次鼓起勇气去打耳洞,最后又灰溜溜的回来。
曾羡之以为她结了婚之后,或许是有些场合需要精致着装,所以才逼着自已打了。
江月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激动,不过她十分确定,“前不久我和她大闹一场,你应该听说了吧?她气急败坏的指着我的耳环说,那是她妈妈设计的款式,让我把耳环摘下来,我还笑话她占着茅坑不拉屎,连打耳洞的勇气都没有,还敢拿着菜刀吓唬人!”
“也就是说她没打耳洞?”
可他在顾家的宴会上,分明看到她戴的是耳环。
还有前几日,她耳朵上戴着的珍珠耳钉,简约,高级。
江月很严谨的回答:
“反正以前是没打耳洞,不过这半个月来打没打我就没细看了,说不定在我的刺激下,她勇气大爆发了呢!”
“不过,你一个做哥哥的,关心妹妹打没打耳洞这种事做什么?难道...喂...我话还没说完呢...喂喂喂...活阎王,有没有点礼貌啊!”
江月话没说完,曾羡之早已跑出了二里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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